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招聘信息及宣讲会信息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宣讲会信息:
(1)时间:2019年4月1日下午15:00—18:00
(2)地点: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
公共课教学楼 503、504、601教室
(3)招聘岗位:小学、初中音乐教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学校 | 人数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资格条件 |
南宁市 华强路小学 | 1 | 小学音乐教师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学科教学(音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
南宁市 兴宁区 第二初级中学 | 1 | 初中音乐教师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9届全日制本科生;2019届全日制研究生;上述均不含二级学院。
4.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
5.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6.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7.生源地条件:南宁市城区生源,不含县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211或985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全日制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8.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规定时间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联系方式:
黄老师:13977156600
办公室:(0771)3290742
传 真:(0771)3295150
电子信箱:xnqrsg20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