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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招聘信息及宣讲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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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宣讲会信息:

1)时间:2019年4月1日下午15:00—18:00

2)地点: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

公共课教学楼 503、504、601教室

3)招聘岗位:小学、初中音乐教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学校

人数

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资格条件

南宁市

华强路小学

1

小学音乐教师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学科教学(音乐)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南宁市

兴宁区

第二初级中学

1

初中音乐教师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9届全日制本科生;2019届全日制研究生;上述均不含二级学院。

4.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

5.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6.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7.生源地条件:南宁市城区生源,不含县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211或985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全日制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8.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规定时间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联系方式

黄老师:13977156600

办公室:(07713290742     

 真:(07713295150

电子信箱:xnqrsg2015@126.com

录入:尚珂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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