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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创业扶持补贴申领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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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扶持补贴申领

实施编码:124501004985219103002014105001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农村就业管理科

总责任人:农村就业管理科科长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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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首次在南宁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第14页第六条)

 

办理方式:一门式窗口受理材料或市人社局官网办事大厅(单位办事)

申请办理材料:

1.《南宁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体现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材料(社保缴费凭证、纳税依据、工资发放流水或进销货单据等)原件1份;

3.工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材料1份;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本部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收费标准:不收费结果送达:5工作日内告知申请结果。

联系电话:0771-5505370

 

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简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实施编码:12450100498521910N3002014105002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农村就业管理科

总责任人:农村就业管理科科长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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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个人申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即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在聘期内或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即申请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未还清贷款)。

2.小微企业申请: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不缴或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贷款额度及期限:

1.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贷款利率标准为贫困地区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

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贴息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3年全额贴息。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3.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给予贴息。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关注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南宁智慧人社APP现场办理:南宁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申请材料(一式一份):(一)个人申请需提交

1.《南宁市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3.贷款申请人信用报告(已婚的还应提供配偶的信用报告、其他贷款申请人还应提供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的信用报告);

4.十类人员对应的身份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要符合自治区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持有经人社部门认定核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复员、转业、退役证件;

(4)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5)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持有毕业证;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聘用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需提供在剩产能单位在职或失业相关材料;

(7)返乡创业农民工需提供以下转移就业经历凭证之一: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资发放单据或个人转移就业承诺书等;(8)网络商户需提供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累计交易额不低于1万元)截图;暂未工商注册的网络商户,还需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手册》;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需具备农村户籍(或身份证住址在乡镇以下)。

5.其他证件材料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

(2)经营材料至少一项:发票、纳税凭证、银行流水、记账单、进销货单据或电脑记账单等。

(3)经营场所产权凭证至少一项:房产证、购买合同、山界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用合同(协议)或个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二)小微企业申请需提交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工信部门开具的小微企业认定材料;

3.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身份材料,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全体职工花名册,并标注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企业盖章);

5.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线上申请:个人—南宁市人社网上办事大厅(rsj.nanning.gov.cn)、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企业—南宁市人社网上办事大厅(rsj.nanning.gov.cn)

 

线下申请: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本部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五)创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个人申请)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结果。

联系电话:0771-5505370

申请所需材料请点击链接自行下载↓↓↓↓

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kbms/node/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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