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夏秋季高校征兵宣传问答
今年夏秋季,南宁市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征集一批新兵。现就征兵工作问题解答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征集办法有何具体规定
大学生(含毕业生和在校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一)报名时间:从现在起至8月5日前均可报名,报名网址为。
(二)时间安排:6月10日前报名的大学生优先安排初检初审和预定兵(6月10日以后报名的,与其他应征青年一同体检政审)。初检初审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5日,预定兵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30日,复查复审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30日,新兵起运时间为9月2日至9月30日。
(三)征集办法:征兵开始前在网上报名预征并持《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所在高校武装部(学工处)报名应征;经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二、今年夏秋季征集大学生新兵有何具体要求
(一)征集年龄。男青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女青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二)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162CM以上、女青年160CM以上;视力:陆勤人员,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三、今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有何优抚补偿标准
(一)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由国家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大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二)南宁市大幅提高了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2014年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每年16050元,农村户口义务兵家庭每年5201元),广西籍外的大学生在高校所在地入伍,由高校所在城市按照当地标准发放优待金。
(三)自治区规定,全区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计发;自主就业的士官,除按以上标准发放外,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的第一年算起,按照每服役一年1000元标准计发。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何优惠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培养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级毕业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根据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印发的《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可以择优提干。大专毕业的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校培训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二)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学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三)就业安置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的其它优惠政策。
五、征兵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青秀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艳军参谋
联系电话:0771-5566508 13978798701
广西艺术学院武装部:
联系人:辛志才副部长
联系电话:0771-5333091 1387816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