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到三资、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业单位就业,该单位的人事档案关系应当是挂靠在省市或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经该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接收该毕业生”并盖章后,学校才能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有关手续,毕业生的档案、户口也转到该人才交流中心。在鉴定就业协议时,应表明“三险一金”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