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表明自己“同意”,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意见。
(2)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双方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审核并登记盖章,最后由学校就业办统一报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打印报到证。